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(2012年修正)

发布时间:2015-12-14 13:59:00

  (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)

  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(2012年修正).doc



下一篇: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

友情链接:    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
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中国建筑业协会

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

版权所有:半岛平台(中国)责任有限公司官网 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庆丰路1333号 网站ICP:吉ICP备20000219号-1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457号

官方公众号

电话

0431-88924490

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庆丰路1333号

邮件:office@jljgjt.com